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無證土地可以出租嗎?土地租賃費標準?土地租賃開采砂石可以嗎,要怎么使用?林地使用權出租的法律規...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沒有確權的土地屬于產權不明確的土地,土地產權不明確的,是不能出租的,也不能辦理相關的權屬證明,出租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條國家對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實行統一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
登記機構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如果是工業區的工業用地,是不能用于其它用途的。五十年期轉讓價為13.44萬元/畝,五十年平均價為2688元,那么,如果要出租的話,每畝定3000元較為合適。如果已經建了一些設施,可以適當在提高一些。可以約定幾個等級,開始時少一些,夠本就可以,過幾年再適當提高。
基本農田不行,其它土地類型開采砂石,需要依法經過相關部門批準。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林地使用權出租規定。1,不得改變林地農用地性質。
2,林地使用權出租期限在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以內,不得超過承包經營期限。
3,不得毀壞國家生態公益林。
4,林地所有權性質不發生改變。
農村土地租賃給企業后,土地撂荒,收不到租賃費該怎么辦最好?
企業資本下鄉租賃農民的土地,租賃費的問題應該不是主要問題,只要農民在租賃前能想到這個問題,就不會岀現意外,因為企業能到鄉下租地,不可能連租賃費交不起,就怕農民在租賃前沒有想到,只顧及岀租,沒有考慮后果。
作為一個企業能到鄉下租地,就不可能沒有一點資本,不管他是否撂荒,農民都要在事先考慮好,要在合同里書寫清楚租賃費的兌現方式和時間,要么就實行上打租。不寫清楚,即使是不撂荒,一旦遇到自然災害,這和撂荒是一個情況。如果不能實行上打租,可以限定什么時間總現,并且要有可靠的擔保措施,否則就不能岀租。對于那些無賴企業,干脆就不要岀租給他們。
按照正常來說,但凡企業到農村租賃土地,都有自己的規劃,不可能把土租下來撂荒,這樣的事情太少太少了。農民怕就怕企業租賃后遇到嚴重的自然災害,這是個應當注意的問題。如果按照以上所說的做了,租賃費就不會有問題,即使是偶爾岀現題主提的問題,還可以用法律來解決。
農民在岀租、流轉土地時,一定要事先考慮好兩個問題:一是對方租賃或者流轉土地的用途,土地交給對方后是不是從事農業生產;二是對方是否有經營土地的能力,包括土地租賃費。如果對方把土地拿到手里,不按約定種植,違反土地利用規劃,一旦政府限制,正常合同就難以繼續執行;如果對方沒有經營能力,根本就不會耕種,沒有資本做保障,土地就不能岀租或流轉。這幾年有些農民沒少受折騰,農民朋友千萬要注意這一點。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景區出租土地的5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