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文旅用地算商業用地嗎?自駕游商業模式?旅游產品結構單一會造成什么問題?文旅用地算商業用地嗎?1...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 不算商業用地2 文旅用地一般指用于文化旅游相關的建設和活動,如景區、博物館、文化藝術中心等。
它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文化旅游服務和體驗,而非商業經營。
因此,文旅用地不屬于商業用地范疇。
3 商業用地主要用于商業活動,如商場、超市、餐飲店等。
它的目的是為了盈利和商業經營。
與文旅用地相比,商業用地更注重商業運作和經濟效益。
因此,文旅用地和商業用地在性質和用途上有所區別。
在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方面,對不同類型的用地進行劃分和規劃是為了更好地滿足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
對于文旅用地和商業用地的劃分,需要考慮到不同用地的功能、特點和社會效益,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1、概念不同文化娛樂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文化娛樂活動用地,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是商業用地的其中一種,商業用地是指用于開展商業、旅游、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2、使用權變更不同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一般40-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一般70年,要想把文化娛樂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其他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并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3、使用年限不同商業用地與文化娛樂用地的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自駕游是目前很火的一種旅游方式,那么怎么樣才能在自駕過程中減少麻煩,舒心旅游呢,自駕游的商業模式是,給想要自駕游的顧客設計合理的旅行線路,可以提供代訂住宿,景區門票,收取一定服務費,其次是可以給客人安排租賃車輛,自駕游可以是當地租車,也可以自駕車,兩種選擇,租車也會有一部分利潤。
你好,我是扎列小生,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旅游產品結構單一,會造成景點經濟收入影響,景點上升等級遭遇瓶頸。滿足不了游客需求,沒法吸引大批量人流,對于旅游發展是很不利的。與一些熱門景區客流爆棚相比,一些以旅游產品結構單一的景區門可羅雀。
旅游產品結構單一這些景區文化內涵挖掘不夠,對旅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還處于初級階段,因此受季節性影響較大。
需要進一步針對市場打造符合群眾需求的旅游產品。各重點景區要在產品開發與包裝宣傳上下功夫,針對一年四季不同特點,開發豐富多彩的旅游項目,做到淡季不淡,延伸旅游鏈條。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能對你有幫助,喜歡的可以關注我哦!
大家伙,我是越游人,我是定制類旅游行業的從業者。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歡迎大家指正。
這個問題其實有點大,“結構單一”其實能說的也很多啊。我只能從我認為的“結構單一”來分析,
我認為的結構單一就是只運營和操作某一類產品。有可能指的是一種產品:比如只做郵輪,或者只做機票。有的是只做某個地區,比如新馬泰。
這類旅游產品,業內叫做“專線”——想起這個產品就會想到某個人或者公司。我來分析一下“專線”的問題。
“專線”的優勢在于深耕于某一個領域,是這個領域當之無愧的專家甚至是意見領袖。在這個圈子中往往是老大般的存在。我認識的一個做日本的同行,腦子里有一個日本地圖,當客人提到某個城市的時候他可以馬上反應出當地景點、甚至做出當場設計簡單的線路,是個專業高手。
但是這類公司和人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只能接他們運營范圍之內的項目和客戶,對領域之外的把控能力幾乎是0 。如果有人問到他們專業外的產品和細節,他們會束手無策眼睜睜的看著客戶流失。
因此“專線”的旅游從業者和公司往往是我們“定制類”企業的供應商。因為對“定制類”的旅行社來說,來者都是客,沒有任何限制,只要是能做到的目的地和客戶的合法需求都要想辦法滿足。我們給客戶做方案的時候往往會同時提供1種以上的產品,這時候就會需要“專線”的朋友們幫忙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景區商業問題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