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林地辦不動產權證怎么收費的?不動產權證怎么給兒子不收費?不動產權證沒下來物業能按證收費嗎?林地...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主要收土地登記費。總登記和初始登記。
1、黨政機關、團體土地使用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5元,最高不超過700元。2、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5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
3、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企業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40元,最高不超過4萬元。
4、城鎮居民住房用地面積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0元。
5、農民建房登記免費,只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簡裝本5元/證)。
繼承過戶
繼承過戶沒有任何稅費,只需要繳納公費,收費標準和贈與過戶中的公證費收費標準一致,也就是總房價的0.5-1.2%。這種方式是最省錢的,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房產持有者離世后才能利用這種方式操作,很多人覺得心里膈應不愿意用這種辦法,不過我認為沒必要忌諱。
沒辦產權證,但是已經實際入住,應當交物業費。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景區收費權證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