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分景區廣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分景區廣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旅游景區廣告宣傳語?給鳥的天堂擬一條宣傳廣告?東港區:山河四季園景區發布廣告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分景區廣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分景區廣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 "探索天地之美,暢游夢幻仙境!"
2. "感受自然的魅力,留下永恒的回憶!"
3. "美景如畫,心靈的棲息地!"
4. "遠離塵囂,與自然為伴!"
5. "踏上征程,發現隱藏的寶藏!"
6. "感受歷史的氣息,穿越時光的隧道!"
7. "親近大自然,釋放心靈的奇妙!"
8. "身臨其境,超越想象的旅行!"
9. "美麗的風景,帶您進入童話世界!"
10. "激發冒險精神,解鎖新奇的發現!"
宣傳廣告:
1、人間天堂需要鳥語花香,請來鳥的天堂。
2、同在地球上,鳥也有生命。
3、鳥的天堂,為環境增姿添彩。
4、鳥的天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5、 讓我們傾聽大自然最美的旋律——鳥的天堂!
6、草長鶯飛的季節,來鳥的天堂看小可愛!
7、給我一片綠,還你一片蔭,鳥的天堂歡迎您!
景區發布廣告不準確必然會對將要到景區游玩的旅客產生誤導,提前規劃的出游路線必然受到影響。根據《廣告法》第55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顯然,廣告發布必須嚴格依照《廣告法》進行,違法發布廣告,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規范了廣告發布行為,這樣最終受益的還是廣大消費者。
當然,如果處罰不合理,被處罰人是可以根據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程序,依法提出自身合理訴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分景區廣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分景區廣告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