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的義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的義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景點門票使用規則?紅色承諾內容?公民十項權利和五項義務?景點門票使用規則?答:普通票價格與適用規則...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的義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的義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答:普通票價格與適用規則:
1、景區掛牌價(普通散客票價):95元/人·次。
2、適用所有人士。
3、一人一票,當日單次進入景區有效。
二、優惠價格與適用規則:
1、票價:45元/人·次。
2、普通高等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憑本人學生證(研究生、博士、碩士及在職院校、函授、電大、自修大學的學員除外)。
3、贛西(宜春、萍鄉、新余、吉安)市民票(含各縣市區)憑本人身份證 (節假日和周六周日除外)。
4、身高在120cm—140cm的兒童。
盤錦紅海灘發起“紅色承諾”抗疫行動在疫情過后,為醫護人員及同行家屬提供免票政策,國家5A級旅游景區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抗“疫”結束后,全國醫護人員年內憑有效證件,通過“好玩玩好旅游網”公眾號預約游覽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免景區門票+景區內觀光車車票,全國援鄂的醫護人員可攜父母、配偶、子女同時免票入園。
“紅色承諾”倡議共同發起抗疫行動,文旅行業為抗疫醫護人員獻出愛心。
【助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景區門票免費政策、愛心捐款、物資捐贈、提供暖心服務等抗疫行動,景區如有延展政策可自行制定。
【邀約方式】采用接龍的方式,在微信推文下將助力信息添加,也可到微博“紅海灘國家風景廊道”進行互動。
【加入我們】有意向參與“紅色承諾”抗疫行動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可預約并聯系我們加入,我們為您提供參與微信文章的信息和素材以及所有參與活動的景區榜單。
近日國家旅游局發布了旅游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指南。其中十項主要權利為知悉真情權、拒絕強制交易權、合同轉讓權、合同解除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受尊重權、安全保障權、救助請求權、協助返程請求權和投訴舉報權,五項主要義務為文明旅游義務、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個人健康信息告知義務、安全配合義務和遵守出入境管理義務。
第一知悉真情權,旅游者有權知道自己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第二拒絕強制交易權,就是說旅行社沒有和游客協商一致,或者是沒有經過旅游者的要求制定購物場所,安排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項目以及旅行社的導游和領隊強迫或者是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的項目的,游客有權去拒絕,也可以在行程結束之后的30天之內要求旅行社為游客辦理退貨,還有一些先行墊付退貨的貨款,退還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第三合同的轉讓權;
第四合同解除權,如果說這個包價旅游合同訂立之后,因為沒有達到約定的人數不能出團的時候,或者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力量或者旅行社旅行輔助人已經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仍然不能避免的事件,導致這個合同不能繼續旅行的,旅行社和游客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損害賠償請求權,大家在出外旅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首先的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產受到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像景區、住宿經營者將他的一些比如說自己的一些小賣部或者是照相的景點等等出租給他人,同時住宿、餐飲、購物、游樂、游覽、旅游交通等經營,旅游者有權要求景區和住宿的經營者對實際的經營者給游客自身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的責任,旅行社具備旅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然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游客自身的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游客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至3倍以下的賠償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景區的義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景區的義務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