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情節嚴重的,給予什么處分?我去年報了廣之旅2...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情節較輕的,會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條 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三十一條 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擴展資料:《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的;(二)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的;(三)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游的。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你好,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打破了很多人的春節出游計劃,許多已經報名游客無法出游,1月24日國家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下發通知:即日起,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暫停經營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產品。
根據《旅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2月不能正常出游日本,依據以上法律依據,要想損失小一些,需要聯系報名旅行社搞清以下幾種情況:
1.赴日簽證是否已經做好,如已送入當地日本使館或已經出簽,簽證費要損失600左右。
2.看出游乘坐的飛機是中國的航空公司還是國外航空公司,如果是中國的航司,在2月退機票是沒有損失的。如果是境外航司,要看他們在你出行的日期是否還在正常飛行,如果已經停航中國日本是沒有損失的,如果正常往來飛行,你沒有乘坐,損失就比較大,因為旅游團的團隊機票折扣比較低,基本不能退改簽,如果退了也差不多全損。
3.詢問報名旅行社是否已經把團費都給日本地接社結算,日本的契約精神比較強,如果已定好當地用車用房用餐景區門票及導游服務,那會扣一定的損失。
4.目前旅游還沒有大規模解禁,只有國內部分省市開通了省內游,所以旅行社基本還沒有復工上班,航空公司和日本地接社也處于放假休息狀態,所以有些事和損失還不太好落實,還要靜等一段時間,旅行社會退回護照和扣除已付款項后的余款。
以上幾點請及時與報名旅行社溝通,如果他們說哪些方面有損失,請他們出示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請當地文旅局或法院進行裁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出國旅游擅自變更路線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